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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的通知http://www.bjwzfh.com 2008年11月6日 16:44
2008年“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的通知
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于2008年正式设立。根据《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奖励办法》规定,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于2008年首次进行评审、授奖。该奖项每两年评审并授奖一次。 现将2008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 (一)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接受全国高等院校,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科研、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推荐报奖项目。 (二)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实行择优推荐,请推荐者按照《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奖励办法》(附件1)、《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奖励实施细则》(附件2)和《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三)有关部委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所属科研、医疗机构等单位推荐的项目,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女医师协会。解放军、武警部队报本系统卫生部,审核汇总后统一申报我会。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女医师协会负责汇总推荐材料(不作为推荐单位),按照省内分配的名额经过筛选后报送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奖励办。未成立女医师协会的省由已确定的汇总单位完成以上工作。 (五)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2人(含2人)以上共同推荐1名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候选人。院士应推荐本人所熟悉学科或专业的候选人,并独立写出对所推荐项目科学技术水平的评价意见。 二、推荐材料与要求 (一)推荐材料 1.书面材料:《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推荐书》 (以下称《推荐书》)(附件3)技术资料,推荐项目的证明文件和辅助补充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四、2008年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推荐名额 五、申报地点及通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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