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0月到来年的5月是流行性感冒好发的季节,流行性感冒的定义需同时符合下列3项条件:1.突然发病有高烧,耳温38℃及呼吸道症状。2.肌肉酸痛、头痛及肚痛感中之其中一种症状者。3.排除单纯性流鼻涕、扁桃腺炎与支气管炎。在早期的文献报告当中,在怀孕期孕妇得病者胎儿的死亡率通常大于50%,且多发生在怀孕后期。孕妇罹患流行性感冒对胎儿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先天性畸形(包含神经管缺陷、四肢缺陷和先天性心脏病)、流产死亡及低体重胎儿, 儿童期则产生血癌的机率偏高,而成年后患帕金森氏疾病与精神分裂症偏高, 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多会在冬季前发出警告,建议有下列情况者在流行感冒季节前接受流行感冒疫苗的注射。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
1. 年龄大于50岁。 2. 慢性疾病、养护中心的居民。 3. 慢性肺脏和心脏病患者,如气喘、肺气肿。 4. 新陈代谢疾病患者。 5. 肾脏病患者。 6. 血液疾病患者。 7. 免疫疾病患者。 8. 中后期妊娠孕妇。 9. 6-3岁的婴幼儿。 10. 到国外旅行者。 11. 希望降低减少流行性感冒发病。 美国妇产科医学会支持和建议在流行的季节里,对准备要怀孕及怀孕第2-3孕期的妇女、有慢性心肺疾病的孕妇,建议接受流行性感冒疫苗注射。 流行疫苗对胎儿造成的影响在最近一篇研究报告(1997-2002)显示,在比较3700多位孕妇接受流行感冒疫苗注射与4587位没有注射的孕妇比较,发现两者妇女因肺炎或感冒症状住院剖腹产或早产的比例皆没有差别,而两组妇女所产下畸形胎儿,因流行性感冒或也是住院的机率并无差异,另外,孕妇接受疫苗注射后其免疫力泽及婴儿,使婴儿对流行性感冒也有抵抗的能力。此功能十分重要,因刚出生6个月的婴儿无法经流行性感冒疫苗制造抗体,需靠母亲传来的免疫力。另胎儿对抗流行性感冒的免疫球蛋白IgG,在婴儿出生后6-12个月中会全部消失,故婴儿此时应接受疫苗注射,哺喂母奶并不影响疫苗注射。目前对于孕妇有流行性感冒的治疗尚未有定论,国内目前提供流感抗病毒治疗的药物为Tamiflu,然目前尚无这些抗病毒药物在孕妇和胎儿的安全性报告,需靠医师评估,而抗病毒药物不能取代流感疫苗则为大家的共识。 ※ 流行性感冒 : 为病毒所引起之急性呼吸道疾病,潜伏期为1-3天,发病期一周内具传染力,疾病发作包括肺炎、慢性疾病等恶化及甚至死亡。
※ 流行性感冒疫苗 : 为纯化性之病毒蛋白所制造,每年病毒结构都在改变,因此疾病管制局在每年都会预测来年的流行之三种病毒之抗原制造不活跃性病毒,因此每年都要重新接受注射才能确保免疫能力,流行性感冒疫苗安全有效是由已死亡的病毒制成(如破伤风疫苗、A.B型肝炎疫苗是相同的),其副作用为轻微感冒症状,对蛋类过敏者会有过敏反应,而造成严重的下肢瘫痪征状其发生率仅约百万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