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的恶梦 子痫症

http://www.bjwzfh.com 2008年9月9日 16:02

    “子痫前症”是指孕妇于妊娠20周后出现有高血压、蛋白尿及水肿,尤其是脸、手、脚部位,通常发生于初产妇。如果孕妇有子痫前症再合并发生抽筋的情形,便称之为“子痫症”。无论发生子痫前症或子痫症,都可能给孕妇及胎儿带来严重的生命威胁及合并症。子痫前症较易发生于初产妇、多胞胎、糖尿病、慢性高血压、胶原血管疾病、葡萄胎、营养不良的孕妇身上。怀多胞胎、40岁以上的高龄孕妇、十几岁的年轻妈妈或以前曾患过子痫前症的孕妇也都是较常见的病人。

    重度的子痫前症孕妇会有头痛、视力模糊、意识不清、右上或上腹痛、少尿、呼吸困难、有肺水肿现象、血压大于160/110毫米汞柱、24小时尿蛋白大于5公克或试纸测尿蛋白呈3+至4+、肝功能异常和血小板减少。

    而重度的子痫前症及子痫症,是造成怀孕妇女死亡及罹病率的主因之一,如颅内出血、肺水肿、肾衰竭、肝衰竭、肝脏破裂、视网膜剥离,亦会造成胎死腹中、胎儿生长迟滞、胎盘早期剥离和早产。

    处理子痫前症是以母子均安为首要目标,如无法兼得,则以母体的生命安全及减少合并症为首要考虑,再求胎儿的存活及减少罹病率。因此,处理的原则在于病情的严重度、妊娠周数、母体情况及胎儿情况而决定。

    首先要控制孕妇的抽筋、维持呼吸道的畅通、控制高血压、预防孕妇的再度抽筋、评估母体是否有后遗症及胎儿的安康情形,最终的治疗还是娩出胎儿及胎盘。症状若出现在怀孕后期,医师会建议孕妇立即生产。但若出现在孕程极早期,那么,临床上会先采取控制子痫前症发作的措施直到能将胎儿生下为止。主要用以控制子痫前症的措施便是降低血压,此时所采取的方式可能是暂以药物控制血压;当子痫前症演变成子痫症时,则可能需要接受抗抽搐药物治疗。

    由于,怀孕合并有子痫前症或子痫症时,会严重威胁母体及胎儿的生命安全和造成合并症。因此,当孕妇合并有子痫前症或子痫症时,最好能到有完善的医疗设备及医疗质量的医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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